找回密碼
 註冊
樓主: 真白羊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收起左側

[版務公告] 咩~~~~有話要說 [最新更新#117]

     關閉 [複製鏈接]
31#
 樓主| 發表於 26-10-2009 18:10:20 | 只看該作者
同意= )
不過要盡快落實啦
唔係ge話會有人特登趁依到冇版規做違規事
天火牙銘 發表於 26-10-2009 18:09


要攪事,冇同有都會攪事 @@
回復 支持 反對

使用道具 舉報

32#
發表於 26-10-2009 18:16:11 | 只看該作者
要攪事,冇同有都會攪事 @@
真白羊 發表於 26-10-2009 18:10
但可以鑽規距的漏洞搞0.0
換言之
冇版規係到
人可以借助此來作藉口搞事
回復 支持 反對

使用道具 舉報

33#
 樓主| 發表於 26-10-2009 18:36:10 | 只看該作者
本帖最後由 真白羊 於 26-10-2009 18:47 編輯
但可以鑽規距的漏洞搞0.0
換言之
冇版規係到
人可以借助此來作藉口搞事
天火牙銘 發表於 26-10-2009 18:16


藉口? 話冇版規?
唔係喎, 版規係有既 XD

請回到第一頁開始 @@
http://www4.nakuz.com/bbs/viewthread.php?tid=3775591&extra=page%3D1&page=1

問題係佢有心攪事,就要有受罰既覺悟

不過,我覺得大家留得係度既
都已經好有規矩,係間唔中心情唔好要發洩
唔太不雅同保持克制, 討論區係應該比大家一個空間
玩,最緊要係開心!!

攪事既人,我相信大家都有公論
希望大家都會支持我既處理
有批評我樂意聽
回復 支持 反對

使用道具 舉報

34#
發表於 28-10-2009 23:35:18 | 只看該作者
本帖最後由 天火牙銘 於 28-10-2009 23:37 編輯
藉口? 話冇版規?
唔係喎, 版規係有既 XD

請回到第一頁開始 @@
http://www4.nakuz.com/bbs/viewthread.php?tid=3775591&extra=page%3D1&page=1

問題係佢有心攪事,就要有受罰既覺悟

不過,我覺得大家留得係度既
都已經 ...
真白羊 發表於 26-10-2009 18:36
即係你相信大家咁話?
比一個空間?ok
但你唔比一個指引我地我地好難理解你的立場/指引
再者~
我地犯左版規
而你根據你的犯規內容進行扣分後
我地卻是不知情地被扣(完全沒有熟識你的方針/立場)
你可唔可以比一個罰則或者你的指引等等呢?
回復 支持 反對

使用道具 舉報

35#
發表於 29-10-2009 00:59:06 | 只看該作者
肥羊哥@@
回復 支持 反對

使用道具 舉報

36#
 樓主| 發表於 29-10-2009 07:36:04 | 只看該作者
本帖最後由 真白羊 於 29-10-2009 07:38 編輯
即係你相信大家咁話?
比一個空間?ok
但你唔比一個指引我地我地好難理解你的立場/指引
再者~
我地犯左版規
而你根據你的犯規內容進行扣分後
我地卻是不知情地被扣(完全沒有熟識你的方針/立場)
你可唔可以比一個罰則或 ...
天火牙銘 發表於 28-10-2009 23:35


通常而家我扣分會寫埋個原因, 可能你冇扣過唔知 XDDD
回復 支持 反對

使用道具 舉報

37#
發表於 29-10-2009 18:00:32 | 只看該作者
通常而家我扣分會寫埋個原因, 可能你冇扣過唔知 XDDD
真白羊 發表於 29-10-2009 07:36
咁算啦
你的諗法就同我返學有自由空間一模一樣
只要在你任期內沒有任何大事件發生
你應該會做得幾順利
回復 支持 反對

使用道具 舉報

38#
發表於 29-10-2009 18:58:32 | 只看該作者
通常而家我扣分會寫埋個原因, 可能你冇扣過唔知 XDDD
真白羊 發表於 29-10-2009 07:36
任何版主扣分都會有reason
BUT你冇實際版規
回復 支持 反對

使用道具 舉報

39#
 樓主| 發表於 29-10-2009 21:35:37 | 只看該作者
本帖最後由 真白羊 於 2-12-2010 02:14 編輯
任何版主扣分都會有reason
BUT你冇實際版規
炸你 發表於 29-10-2009 18:58


如果, 大多數會員都覺得應該有一個傳統版規
我係有既~_~ (我都理解有些朋友會擔心我亂減分既~~~)

當係得個知字俾你地睇下
但係, 最終都係想大家自律就可以喇
有d野, 講得太實就大家冇引

以下為一般版規


一般版規:

I. 嚴禁發放廣告訊息/SPAM訊息 (違者最高罰則為禁止訪問)
a). 嚴打任何SPAM訊息, 會員亦不得以任何型式為任何產品(包括實體或虛擬物品)作推銷/廣告/介紹

b).<光線飛車交易區>內亦只准交易與<光線飛車>有關的虛擬物品. 唯本論壇不會就有關交易負上任何責任


II. 會員行為 (違者最高罰則為禁止訪問)

a). 會員之間應該互相尊重, 禁止任何形式的不雅內容(*1)以及人身攻擊


b). 會員發言應以對事不對人為原則,並時刻保持克制.任何情況都不應引起罵戰及參與罵戰


III. 會員發表及回覆規定 (違者可被扣樂點20分及刪除有關帖子, 多次違規者最高罰則為禁止發言, 最高罰則為禁止訪問)

a). 會員不可作出洗版或惡意灌水行為

b). 開題或回覆應與前一次開題或回覆時間差距不少於30秒

c). 不可發表或作出沒意義的回覆. 亦不可發表與<光線飛車>遊戲無關的主題. 回覆內容亦必須與題目有關

d). 樂古論壇(後稱<論壇>)禁止的一切言論及內容, 在<光線飛車>版內亦生效.
總版主及或壇主/管理員有權行駛其權力處理本版任何事務, 不需根據本規則處理.

e). 推帖必須與前帖相隔最少12小時.

f). 不可發表同一或相似主題多於一次

g). 會員需根據版分類開題, 內容不符可能被移走或直接刪除

h). 帖內避免使用不必要的程式碼



IV. 其他未包括規則 (罰則視情況而定)
a). 以上(I),(II)及(III)條文以外, 任何會員發表或回覆的內容嚴重影響其他會員的合理權益
版主有權就有關內容作出處理及處分違規會員.

b). 會員不可以任何理由, 作出違規行為.

c). 會員應該時刻留意版規更改, 過時之版規不能作為抗辯理由.

d). 版主可就個別個案作獨立處理, 會員不應試圖挑戰版規及干預版主判斷




處罰:

以上一般違規罰規為扣樂點5-15分不等 (根據違規情況而定)
同時違規多於一條規例將分別處理
嚴重或多次違規者可再加強罰則
任何對判罰有異議可PM版主或向總版提出覆核


解釋及修改權:

本版版主可就有關條文作解釋及修改, 而不需事先通知及或經會員同意
而所作之解釋亦為最終解釋
唯總版主及或壇主/管理員可以就有關條文進行覆核


著作權:

以上內容,不得在未經<真白羊>同意下轉載或自行修改





備註(*):

1. 不雅內容 - 根據道德及社會發展, 定義一般為但不限於嚴重暴力,色情或粗鄙之言語
回復 支持 反對

使用道具 舉報

40#
發表於 29-10-2009 22:23:40 | 只看該作者
如果, 大多數會員都覺得應該有一個傳統版規
我係有既~_~ (我都理解有些朋友會擔心我亂減分既~~~)

當係得個知字俾你地睇下
但係, 最終都係想大家自律就可以喇
有d野, 講得太實就大家冇引

以下為一般版規


一般版 ...
真白羊 發表於 29-10-2009 21:35
訂立了扣分準則未......?
回復 支持 反對

使用道具 舉報

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註冊

本版積分規則

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